关于大连乾河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11557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6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83执573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乾河铸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被执行人租赁的位于庄河市荷花山镇厂房内设备:1、轮式装载机。2、中频电源。3、发电机。4、整流变压器。5、高压中频谐波滤波器2组。6、高压配出柜。7、高压开关柜(电容)。8、低压控制柜。9、地磅。10、沙箱。

二、以上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止。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