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70619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5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01民初19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告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2680mm热轧生产线、2400mm不锈钢热轧带钢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3#1780mm不锈钢热轧退火酸洗组现在及将来的全部设备及附属设备。具体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登记证明编号:29786370003801265848。附:查封设备清单一份(共计3页)。

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告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2680mm不锈钢热连轧机组(机械、流体、电气)成套设备所对应的全部设备。具体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登记证明编号:31130320003978800261。附:查封设备清单一份(共计4页)。

三、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被告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得采取抵押、转让、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有损财产完整性、安全性的行为,但上列财产仍由被告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正常使用、维护和保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