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思县叫安酒精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00704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0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1402执411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查封(轮候查封)上思县叫安酒精厂所有的为被执行人上思县凯诚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物231台(套)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7年9月9日)。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