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60439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4日收到的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苏0191民初39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的应收账款(自2023年5月20日至2033年5月20日产生的经营收入),主合同金额为190000000元,主合同号码:0430100021-产业园银团001号。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上述财产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过户等。

冻结由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