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易林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70902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9日收到的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221执2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易林达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211221680072330N)所有的位于该公司焚烧车间的搪玻璃搅拌容器三台、布式除尘器一台、引风机一台、直立式湿法脱酸塔一台及其附属设备(详见查封设备的照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9月2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