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01200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4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执恢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营口陈家堡子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车辆、厂房及附属物,详见查封清单(陈矿固定资产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