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1日收到的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523执17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原材料、产品660吨(砂箱75吨、废铁240吨、铸件300吨、废旧机床45吨)。

二、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设备及配件13台(螺杆空压机4台、除尘器1台、电炉冷却塔1台、新厂区地磅1台,技改车间车床锯床6台)32吨(静压线配件2吨、风机及加料车15吨、模具及型板15吨)。

三、查封期限二年,日期:2021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

四、所查封财产,由被执行人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保管,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处置、转移、隐藏、损毁、设定抵押等。

查封由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可执行抵押物清单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