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同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71001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9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甘01执恢19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甘肃同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的机器设备,安动拥2016-621102000025【具体详见动产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叁年,即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