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60702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0日收到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21执2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脱氧水装置、炼油废水处理装置、瓦斯缓冲装置、真空缓冲装置等【37052019003284】、储油罐、精柴罐、压力罐,氮气缓冲罐、精密过滤器、循环油泵、出渣机等【(垦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储油罐、精柴罐、压力罐,氮气缓冲罐、精密过滤器、循环油泵、出渣机等【(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4号】设备三宗。
二、上述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月7日至2028年1月6日。
查封由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03284、(垦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