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阳县中益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21303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3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晋01执3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中阳县中益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1月16日至2028年11月15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