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唐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2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5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唐山市唐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高频焊管机组共计30套、起重机共计65台;固态高频加热设备共计22套;高低压配电设备共计3套。查封机器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清单(共2页)。

二、期限: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