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80905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51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抵押编号为:(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26号机器设备,(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6号机械设备,(垦工商)抵登字【2016】00035号油品存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26号、(垦工商)抵登字【2017】00006号、(垦工商)抵登字【2016】0003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