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梁山蓝天集团纺织有限公司、梁山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执24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梁山蓝天集团纺织有限公司、梁山蓝天制药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等)。具体登记证明编号为:

1、2021年12月24日初始登记编号14684579001753025748,2021年12月24日展期登记编号14702205001757117361。

2、2021年12月24日初始登记编号14702205001757098324。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2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4684579001753025748、14702205001757098324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管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均为梁工商抵登字(2015)244号。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