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安市旺佰欣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40395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6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2执195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迁安市旺佰欣化工有限公司主煤气沉降槽一台、焦油开工槽(型号为DN5140、H=5876、V=100m³)。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登记证书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