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执恢91号之二十-4”《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养殖区骨干路22号厂区内的一元炉及附属设备、多功能炉各一套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