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爱能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40501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6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502财保1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爱能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山东爱能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青海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权保留担保项下预热及化盐系统设备2套(登记证明编号:50000708269800000173、登记时间:2026-01-22 10:47:13)。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证明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