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90502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6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8执201号之四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备件、车辆成品、半成品等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7年12月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