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捷奥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8日收到的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10执恢1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江西捷奥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纵五路所有的库存货物、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

查封由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