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东风湖养殖基地旅游度假村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40101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3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503执892号、(2022)辽0503执恢1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本溪市东风湖养殖基地旅游度假村在工商局登记的设备,明细如下:展示柜9台、冰柜2台、潜水泵9台、造雪机(规格型号加拿大2281)2台、增压机(规格型号为南京1507)2台、潜水泵(规格型号150T)1台、雪地摩托车(规格型号为意大利150Q)7台、卡丁车(生产厂家天津)7台、柴油发电机组(规格型号为STC-50)1台、农用翻地机1台、造浪机总承3套、高效过滤器(规格型号为ZBC-2400)1台、牵引索道(小型)2套、牵引索道(大型)2套、直流电焊机(规格型号为AG4300)1台、锅炉(规格型号为1.5T)1台、锅炉(规格型号为0.63MW)1台、锅炉(规格型号为0.8T)1台、室外音响1套、松下摄像机(NV-M*302)1台、数码摄像机(规格型号为KD500E)1台、电脑打印机2台、太阳能热水器1台、饮水机1台、冰淇淋机1台、六门冰库(规格型号为QBT5C6)1台、移动货亭3个、交流低频变压器1台、电力变压器(规格型号400KVA)、水箱1台、快艇3台、割草机1台、康佳电视机(规格型号为液晶32BT20)8台、索道(空索)1条、水泵1台、手扶拖拉机1台、冰柜1台、供水罐1个、卷扬机1台、魔毯(规格型号为14.5*0.55)1条、取暖炉1台、自行车25台、煮饭车1台、折叠自行车12台、二六自行车10台、碰碰车6台、选沙机1台、CS设备40套、点菜宝1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8年3月10日止(查封设备以裁定送达之日实际存在为准)。
三、在上述期限内,被执行人本溪市东风湖养殖基地旅游度假村对被查封财产负有保管责任,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损坏、转让、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也不得在被查封财产上新设置抵押、租赁等权限。否则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查封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