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0024-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23日收到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96执155-4-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枣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枣阳市化工园区襄乡路与白鹤湾路交汇处西北侧的厂房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