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重型装备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70119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4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19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冻结被执行人唐山重型装备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杂物等(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品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