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冷银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428执7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冷银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所有剪板机一台(型号:MK6-31);车床一台(型号:C616-1);液压板料折弯压力机一台(型号:MC67Y-125/4000);钻床一台(型号:Z32K);电焊机四台(型号:WSME315);空气压缩机一台(型号:W-0.9、16)。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