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储能源化工(烟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91108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9日收到的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681执恢8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口市人民法院查封国储能源化工(烟台)有限公司所有的龙港街道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设备(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从2024年11月6日开始,到2027年11月5日为止,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由龙口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品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