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20209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3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2执928号 ”《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葛洲坝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厂区棋盘村南台子铁一厂内的35万吨废钢材。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