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大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80730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0日收到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津0103执305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大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登记编号为12012020002812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查封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201202000281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