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中城银信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10200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0日收到的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5执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梅河口中城银信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主变压器1台、66KVGIS 1套、35KV开关柜7面、SVS成套装置1套、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1套、二次设备舱1套、箱变23台、逆变器495台、汇流箱80台、光伏组件发电板25MW、光伏支架Q235B钢架666吨、35KVQ235B钢结构房1栋、66KVQ235B钢结构房1栋。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