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德县众权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3127-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承中法执字第00157-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承德县众权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两部球磨机、尾矿库及机器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7年8月1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