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4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1执5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一台8米滚齿机,一台200营地镗铣床、一台5米滚齿机、两台8米立车。
二、查封期限:2022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