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正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80903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02执3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正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