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千友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10112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203执121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千友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富屯村的平房仓房5-6-7-8四栋(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日产300吨烘干机1套、变压器1台、绞龙6个、输送机13台、补仓机1台、清理机3台、铲车1辆、消防车1辆、门卫房2个、水泥囤1个、千吨钢管囤1个。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