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50804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14973574001790241273、14976863001790637212项下的全部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4973574001790241273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162020020320。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