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元谋闽中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80900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8日收到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云23执恢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云南元谋闽中食品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储氨罐、冻干罐、储热罐、冻干罐、储氨罐、控制柜、速冻生产线、清洗机、烘干烤箱、制氨机、储氨罐、蒸汽锅炉)详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4月16日止)。

查封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