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国冀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21101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6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晋01执保1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西国冀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的杏花岭西涧河160号场内两台箱式变电站,型号SKDQ-12/0.4-。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变更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