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小神龙表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00204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1日收到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闽01执4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福州小神龙表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5012020004379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抵押物机器设备清单)。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及其他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的有关手续;轮候查封的,查封期限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计算。
查封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501202000437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