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棣华特殊钢丝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2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津01执4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棣华特殊钢丝有限公司名下存放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一号路1号天津市新天钢中兴盛达有限公司院内的设备和材料。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pdf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