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爱国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40801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2日收到的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0804执保1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湖北爱国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登记证明编号:12005142001434765373、14112933001689225159]。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7年9月29日)

查封由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