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世纪仓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9日收到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浙02执保11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宁波世纪仓储有限公司存放于位于北仑区霞浦永定河路88库区内的机器设备9件(套),详见《(2022)浙02执保112号宁波世纪仓储有限公司动产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
三、该机械设备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甬仑工商抵登字2017第37号。
查封由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2022)浙02执保112号宁波世纪仓储有限公司动产查封清单》
注:编号为甬仑工商抵登字2017第3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