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90901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8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新01执保1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单晶正膜设备20台(型号:PD-520MAX)、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单晶背镀膜设备16台(型号:PD-520MAX)、管式等离子体多晶硅淀积炉3台PE-Poly主设备(型号:PD-520MAX)的查封、冻结。

该解除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