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星月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31400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4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1执恢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兰州星月铝业有限公司名下喷涂车间1(钢结构,高14.4米,跨度31.1米,建筑面积2239.2平方米)喷涂车间2(钢结构,高9米,跨度20.6米,建筑面积1359.6平方米),隔热传条车间(轻钢结构,高6.3米,跨度15米,建筑面积619.5平方米)及时效炉、铝型材挤压机、水分烘干炉、60米固化炉等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四、原查封案号:(2019)甘01执1175号。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