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40707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681执恢7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查封维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在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的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9号、(2015)0289号、(2016)0093号、(2016)0110号、(2017)012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等。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3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9号、(2015)0289号、(2016)0093号、(2016)0110号、(2017)012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