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稻花蟹田(盘锦)粮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00401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9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104执保1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稻花蟹田(盘锦)粮油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天山街7号(即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泰山中路与天山街叉口)的大米加工生产线机器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6年6月5日至2028年6月4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设备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