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安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106424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6日收到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202执42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大安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82MA14AQ0C6Q)名下抵押的自有光伏设备(详情请见抵押物清单 附件1)。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

查封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附件1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