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博垚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20716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1324民初16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朝阳博垚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123台套,保全金额1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5.5.7—2027.5.6)。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1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