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金谷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90101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122执恢1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日照金谷园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等抵押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13日起至2027年5月1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