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精钻高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902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11日收到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27执恢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贵州精钻高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一套(详见:农信长田信用社最低字2015第20151106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或冻结期间为3年(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7年1月9日止)。

查封(冻结)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财产清单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