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燕达涂镀板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30193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2执93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续查封抵押权人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世纪龙庭社区支行,抵押人为唐山燕达涂镀板制造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为51081800000193D02001,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13022019001946,抵押合同编号为51081800000202D01,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117的全部动产(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不得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3022019001946、11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