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丰华橡胶粉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20500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6执恢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滨州丰华橡胶粉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2018]3-003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的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2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8]3-0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