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61004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4日收到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0811执恢4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黄河大道485号的一切机器设备、地下管网。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2日止。

查封由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