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90708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7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0116执保8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院内的车间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车间生产设备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车间生产设备明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