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00115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5日收到的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9004执151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5个储油罐(周长51米、高15米,半径8.5米,密度0.9)及25件机器设备。
二、未经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查封设备的抵押、过户等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8年1月1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